公务员帮人翻译抄写恐吓信息并邮寄被开除 |
亚心网讯 (记者 王丽芳 通讯员 贾漠 魏玉军) 帮人翻译抄写恐吓恐怖信息,并邮寄给县委书记和县长,5月23日,记者从新疆玛纳斯县纪委获悉,伙同该县包家店镇皇宫村村民李某传播虚假信息的塔西河乡武装干事沙某,目前已被玛纳斯县监察局予以行政开除处分。 32岁的沙某曾任塔西河乡武装干事,2009年10月25日,皇宫村村民李某为承揽一家化纤公司的化纤浆粕装卸业务,用电脑打印出两封带有恐吓内容的恐怖信息,分别寄给县委书记和县长。 同年11月7日,沙某将李某的汉文恐吓信息翻译成哈文,邮寄给化纤公司负责人,该公司随即报警。2010年4月,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以沙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沙某上诉后,2010年6月,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作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沙某身为国家公务员,无视党纪国法,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帮助翻译抄写,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近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沙某行政开除处分。 据悉,沙某目前尚在狱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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